”
“死刑的条件太严格了。”
“别说六十岁了,二三十岁心智就定形了。”
“总而言之,还是一把火烧掉了干净。”又有人提到了这茬。
“纵火,起步几年?”兰泽顺口问学法律的老郑,这好像也是重罪之一。“会不会和人渣一起关一辈子?”
现场忽然安静了。
老郑不好意思地低头查询,然后小声答道:“三年起步到无期。”
“x!”鹤兄不爽地吐脏字,大家闹哄哄地跟着骂起来。一边骂一边回各自工作岗位去。
继续为变老的人渣们服务。
奇怪的矛盾出现了:如果有人做出伤害这些老年人渣的举动,那就证明,他也是人渣的一种。
没有人天生是人渣。那是因为,年满11岁之前没有刑责。
当然,11岁到15岁也只有部分刑责。
年满15岁的孩子,就该承担全部重大刑责了。
纳入法律细则的说明,只是阐述哪些情况算得上重大,哪些不算。
比如炸学校。
兰泽和卫瀚扬掀了学校礼堂的屋顶,侥幸无人伤亡。如果造成死伤,结局就是少管所,而不是抽完鞭刑出国留学(流放)这么轻松。
成长到了二十岁以后,全部刑责才落到他们头上,此外还多了另一些责任,比方说,交税。
在人生中,在为自己行为负责的15岁,到为别人利益负责的20岁之间,是并不漫长的一段成长。
在老人监狱服务那段经历,兰泽想起来就觉得难受。他从来提都不想提。
小时候,他以为自己的未来在工读学校、少管所和监狱里。
直到看到老人监狱,他才知道:原来在监禁人生的末端,还可以有负责任的医生;有俏丽的小护士,面带微笑哄他吃药、哄他打针;还有身强力壮的小伙子,帮他洗澡、换尿不湿。
小时候,他日常抢小伙伴的零食。
抢劫是刑事犯罪,不论抢的是钱还是东西。他抢劫零食的次数,按照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标准,足够关到老死了吧?
他不光抢劫,还打人。
虽然11岁之前,完全没有刑责,但这也足以说明他本性恶劣。
实际上,他不只是想打人。
在最早的模糊记忆里,有小孩欺负他。孤独无助的感觉,清楚地刻印在他心中。他朦胧的记得,没有小孩和他说话,没有小孩和他玩,没有小孩理他。
小伙伴向他走来,从他身边绕过。小伙伴从他身边走过,顺手把他推倒。
唯一的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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