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面等着他。
他揪着狼头的右手都僵了,那只狼被血润湿了大半,软绵绵地挂在他手上。
兰泽只觉得脖子后面的寒毛都竖起来了。这是他看见的。看不见的地方,还有多少狼?
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。
逼迫自己镇静。
从逻辑上说,如果他能做到手撕活狼,那就说明这些动物的实力不行。虽然手撕的机会未必再有,但是,他才应该是最可怕的动物!
嗯,这个逻辑很合理,把他自己说服了。
但是,他依然觉得浑身紧绷。独自面对一群狼,怎么可能不紧张!
群狼看着他,他也看着群狼。
手臂僵硬得难受。他若无其事地把手里的狼尸抡了起来。
这东西他暂时不想放下,好歹能当武器呢。
一边抡着玩,一边溜达着若无其事往院子里走。
他走到哪,哪的狼就压低身子往后退。嗯,娃们表现不错。
兰泽回头看了看破房子。果然,他猜对了。破房子的周围,垮塌掉那侧的破屋顶上都有狼。全部加在一起,连手里的死狼也算上,一共十四条。看着瘆的慌。
据说狼群是很狡猾的,而且悍不畏死。
兰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。如果一路抡着狼尸溜走的话,他的东西还在破房子里没收拾呢。
所以,他不管了。狼的尸体他也抡累了。这一条狼好几十斤重呢。
他把狼尸拖在地上往破房子走。屋顶上站的那匹狼尤其碍眼。它只要踩着屋顶就能很容易地跳到露天这一侧的内部去。
兰泽冲着它喝道:“滚!”
结果那狼冲他龇牙。
兰泽抡起狼尸,敲在墙上:“给老子滚!”
那狼退了退,从屋顶的另一侧蹦下去了。
兰泽感觉舒心了点,赶紧进去拿背包。
看见地上一大滩铝箔塑料纸正在太阳底下闪光。兰泽忽然醒悟:刚才死他手里的狼,不会是因为铝箔反光,眼花看不清他吧?
既然如此,兰泽把塑料纸折了一下,披在身上打了个结,当成短披风。背包背在了塑料纸里面,免得阻挡反光。
他这里收拾,外面的群狼嗷嗷乱叫,此起彼伏,不知道在商量个啥。
兰泽听不懂,收拾停当,拖着狼尸走人。
走出去,狼群都还在。他也不管了,自顾自上路。
那帮家伙,不进攻他,也不退去。
他不紧不慢地走着,它们就在后面跟着。
令人压力山大,十分神烦。
兰泽现在急需跑到有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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