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衣,外面套着一件破旧的深色大衣,胡子拉碴,头发凌乱地遮住了双眼。
右手握着一瓶已经喝了一半的高度伏特加,左手则抱着一只银白毛发的牧羊犬。
显然,这家伙就是一个带着狗的流浪汉,在华盛顿的街头随处可见。
但如今空荡的只有他们这伙帮派分子的车厢里,出现了这么一个赖着不躲的家伙,就显得无比刺眼了起来。
“蟹不肉”
这帮混混们对视了一眼,扯起嘴角坏笑着走向角落里的男人。
“这皮衣不错,看起来有点像《搏击俱乐部》里面的布拉德皮特的那一款。”
“我喜欢他的靴子,法克,一个流浪汉竟然还穿着牛仔皮靴!”
“看来这哥们破产之前也是个阔佬,哈哈”
一个鸡冠头的混混伸手就要将男人的靴子给强行脱下拿走,但他刚伸手,耳边便响起了一阵压抑的低吼声。
那只大白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过来了,正龇牙咧嘴地瞪着他,表情满是凶狠!
“法克.”
鸡冠头被吓的退了几步,引得身旁伙伴们的一阵嘲笑。
自觉面子过不去的他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匕首,恶狠狠地就要冲上去为自己讨回点颜面。
就在这时,一道低沉的声音在前面响起。
“我是你的话,就不会这么做。”
罗夏睁开眼,看着围在身前的十几个帮派混混,语气平静道:“老老实实地待着吧,我还有一站就下车了。”
“沃特法克!?”
混混们面面相觑,似乎没明白对方为什么这么淡定。
他们打量着面前的流浪汉,除了高大一点,好像并没有什么和常人不同的地方。
但因为一旁一直朝着他们龇牙咧嘴的布莱恩,这帮家伙们虽然心里不爽,但也没有一个愿意冒着被狗咬的风险当头鸟的。
很快,车厢中响起了到站的广播。
罗夏将没喝完的伏特加盖紧塞进怀里,拍了拍布莱恩的脑袋后,无视着这帮小混混们就要下车。
然而,就在车门即将开启的时候,一名混混却故意露出了腰间的手枪,朝着罗夏的背影谩骂道:“不想死就赶紧滚吧,混蛋。”
“别吓到他了,伙计。你们没看到吗,这家伙手上还戴着小学生才会戴的塑料手串,他就是个娘炮而已。”
“没错,估计是刚被自己男朋友从家里赶出来的。”
“哈哈哈”
看到有个伙伴亮出了枪,其余混混胆子也壮了起来,纷纷朝着罗夏辱骂。
毕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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