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该好好地跟魏晨书呆在一起,那时他还乖乖地睡在他怀里,他笑起来眼里有光,里面没有恳求、没有欲望、没有鄙夷,有他喜欢的一切。早上他们坐在石凳上,聊未来,聊以前的事,魏晨书问他接下来去哪儿,他应该毫不迟疑用尽一切理由留住他。
就不该回来。
可是如果没有回来,也不会有人发现傅霞酒精中毒倒在地上。她会死。
楚天阳走得很快,脑海里充斥着乱七八糟的想法,也是突然之间他想明白了。他明白这半个月来,自己为什么心神不宁,为什么会想要听到谁的声音,看到他,触碰到他。就像现在,他只要想着那个人,心情就会有一点点的安慰。他并没有想要得到那个人的慰藉,也不是心生寂寞,他只是由衷地想到那个名字就会开心。
大马路上,人来人往,只见一个穿着帅气棒球服的男生突然蹲了下来。他抱住了自己的头,背影说不上是痛苦或者其他情绪。人群被迫切出一块空白留给他沉默,来往的人不禁都投来了疑惑的眼光。
楚天阳把头藏在自己的胳膊里,终于勇敢地得出了那个结论——他真的喜欢上了魏晨书。不是一时兴起的好感,不是直男间无下限的玩笑。
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去想这件事,他只知道这个结论让他浑身冰冷和孤独。
他是个gay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