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的脸和身体,只是皮肤的颜色变成白种人特有的白皙中透出淡粉色。头发也长了,被老头儿,哦,卡拉奇拿银色缎带系在脑后,倒是衬我这身白衣服。
为自己的美色陶醉了一分钟,我移开视线,瞥到妆台上的两件好东西。一个是白金的怀表。我拿起来掂了掂,我是卖珠宝的,专业眼光果然没错。打开来看,指针指向五点,很好,我果然是个时间观念很强的人,做梦也没忘给自己备表。
另一件东西有点奇怪,是一只纯银的打火机。中世纪有打火机吗?不管,做梦而已。我揣好怀表,随手拿起火机“叮”一声弹开盖子,明蓝色的小火苗立刻蹿出。再“叮”一声,盖子合上。有趣。转过身,我对呆着脸看我抛来抛去玩儿火机的卡拉奇咧嘴一笑:“不是要去舞会吗?”
我钻进马车,踢到车厢内铺陈的一整块熊皮。虽然我不是环保主义者,却也没有坐在尸体上的癖好。吩咐卡拉奇给我换了一块纯羊毛垫子,马车终于出发了。拉车的两匹马很稳,蹄声得得,我倒也没什么不适感。
掀开帘子往外看,只能看见黑漆漆的夜。听说古代的天空比较干净,能看到星星。我干脆把头整个探出去,仰面望天。很遗憾,今天似乎是个阴天,无月无星。
星星没看到,倒是把旁边经过的一辆马车吓一跳,车厢里一位也正掀帘子看风景的小姐呆呆的看着我。
我记得胸前口袋插着一支玫瑰,随手抽出来递过去,对她眨眨眼,微笑。那小姐的脸腾一声涨红。玉指纤纤颤抖着伸出,不等她接着我的花,我的车夫“驾”一声,马车骤然加快速度,我猝不及防,跌坐回车厢。
“伯爵大人。”卡拉奇木然对摔得七晕八素的我道:“米拉杰公爵家的小姐只有十五岁,还很天真,如果不是作为结婚对象考虑,请不要接近她。”
我挪动身体,伸展手脚躺在羊毛垫上,斜眼睨我面无表情的管家。原来他不是没有自我意识,而是在容忍,一旦主人的作为违反了这一阶层公认的道德底限,他就露出另一面。
很好,我尊重雇员,而不是奴才。我继续躺着,拈着那支玫瑰在指尖把玩,卡拉奇也不再说话,马车平稳的向前行驶,十来分钟后我又睡着了。
一个小时后,我下了马车,进入神隐王国的王宫。舞会还没开始,许多装束和我差不多的人在朗阔的大厅里走来走去,偶尔聚一小撮人低声交谈,女人们穿着蓬蓬裙,头戴羽毛,一个赛一个珠光宝气。
不知为什么,男人看到我都会立刻撇过头,眼睛里闪过厌恶,若是我走近正在谈笑的一群人,人群当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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