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好的,因为她一想到在塔拉没完没了地吃花生、豆子和白薯,就想尽量多吃一些法式菜肴。
“你每次吃饭就像吃最后一顿似的,"瑞德说。"不要刮盘子呀,思嘉。厨房里肯定还有呢。只要叫堂倌去拿就行了。你不要老这么大吃大嚼,不然你就会胖得跟古巴女人一样,到那时候,我可就要和你离婚了。"可是她只朝他吐了吐舌头,接着又要了一份点心。这点心上面是厚厚的一层巧克力,中间还夹着一层糖。
想花多少钱,就花多少钱,不必一分一厘地考虑,惦记着要存钱要纳税,或者买骡子,这可实在是痛快。交往的人都很高兴很阔气,不像亚特兰大的人那么穷酸样儿,真是痛快,穿着啊啊啊啊的锦缎衣裳,显出腰身,露着脖子和胳膊,胸脯也露着不小的一块,而且还知道男人们对你垂涎欲滴,真是痛快。想吃什么,就吃什么,也没有人指责你缺乏大家闺秀的风度,真是痛快。香槟酒,想喝多少喝多少,也真是痛快。她头一次喝醉的时候,坐着敞篷马车,穿过新奥尔良的大街小巷回旅馆去,一路上高唱美丽的蓝旗。第二天清早醒来以后,头疼得像要裂开一样,想起头一天晚上那样出洋相,感到很不好意思,她以前连女人微有醉意也没见过。她只见过一个女人,就是那个名叫沃特琳的家伙,在亚特兰大失陷的那一天喝得酩酊大醉,她感到非常难为情,简直没有脸见瑞德,但他觉得这件事很有意思,无论她干什么事,他都觉得很有意思,仿佛她是一只性情活泼的小猫。
和他一道出去,也是一件非常令人兴奋的事。因为他长得漂亮。过去不知怎么,她从来没有考虑过他的相貌。在亚特兰大,人们光只看他的缺点,从没有议论过他的相貌,可是在新奥尔良,她发现别的女人总是用眼睛盯着他,他弯腰吻她们的手,她们显得那么激动,她意识到她丈夫很有魅力,也许别的女人还在羡慕她,这使她突然感到和他在一起十分光彩。
“唔,我们两口子都很漂亮,"思嘉心里乐滋滋的想道。
是的,的确是像瑞德所说的那样,结婚是有很乐趣的。不光是乐趣,她还学到了很多东西。这件事说起来也很怪,因为她曾经认为生活不可能再教给她什么新东西了。可现在她觉得自己像个孩子,每天都会有新的发现。
首先,她发现和瑞德结婚,与先前和查尔斯结婚,和弗兰克结婚,有很大的区别,他们都尊重她,怕她发脾气。他们都向她祈求恩惠,她要是高兴,也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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