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苗素,生日快乐。”罗尧把盒子推到了苗素面前,“薇薇安的新书,上面有她亲笔写给你的生日祝福。”
“《幽默葬礼》?阿尧终于懂得投其所好了。”苗素拿过盒子,看到这个礼物,他明显很开心。
“薇薇安是谁?”苗素身边的陆谦之问道。
“薇薇安是外国的一位alpha女作家,诺贝尔文学奖得主,她最擅长讽刺文学,讽刺文学就是……”
苗素向陆谦之十分详细地解释了一遍薇薇安,他耐心地讲了这么多,陆谦之听完后却一把握住他的手,首先问道:“你喜欢她?”
“我敬仰她。”苗素反握住陆谦之的手,力道似是安抚,这才平息了陆谦之面上隐隐冒头的不悦。
看着对面手拉手说话的苗素和陆谦之,罗尧喝下了今晚的第三杯酒。
苗素怎么会和陆谦之走到一起呢?他们分明是格格不入的两个人。
苗素表面看起来温文尔雅,实际上却最不喜欢为人答疑解惑,别人的提问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打扰。他祖上是大学士,与生俱来就有一股子清高,最看不上胸无点墨之人。罗尧为了追他,没少在文学素养上下功夫,即便是再晦涩难懂的文字,他也能硬着头皮啃下去,因为只有模仿爱好,才能和苗素拥有更多的共同语言。
而陆谦之,他只是一个高一就辍学的社会青年,打架斗殴,不学无术,上个月还进了警*察局,直到现在小腿还上着夹板。在罗尧看来,陆谦之除了一张好看的脸外,几乎没有任何优点。
苗素究竟为什么独独偏爱这个比他还小两岁的陆谦之呢?不能仅仅是因为陆谦之救过苗素一命吧。
饭桌上,陆谦之想和其他人一样喝酒,却被苗素没收了酒杯,换成果汁递到他面前。
“未成年人不许喝酒,而且你腿伤还没好。”
陆谦之听话地就着苗素的手喝了一口果汁。
张垒听罢跟着起哄:“小朋友喝什么酒,喝果汁就好嘛。”
被苗素管着没什么,但被张垒喊小朋友,陆谦之顿时面上一热,他浓眉拧紧,为自己正名道:“如果不是腿伤,我可以一个人干倒你们一群人!”
“那好,”张垒夸张地一拍桌子,“等你腿伤好了,垒子哥找你单挑。”